晋江: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 为中小微企业纾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近期,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加码。那么,这些政策对晋江将发挥怎样的作用?企业又该如何享受政策优惠?一起来听听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解读。
“房土两税”减免 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为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3月13日,福建省税务局发布3号公告,对疫情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至少一个月租金的出租方,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5月9日再次加码政策,福建省税务局出台7号公告,对2020年上半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至少三个月租金的出租方,也可以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据介绍,这两份公告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受益对象不同,后者政策受益对象的范围更广了。
晋江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工作人员 张银萍 对于个体工商户减免的,举个例子来说,比如万达,像他的这种受众面相对来说就会小一点。服务业小微企业是设定在交通运输行业、电信服务行业、邮政服务行业、金融服务行业、现代服务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等,它的受益面比较广,这些就是纳税人的数量会比较多,范围比较广。
此前,国家也对因为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五个行业”,涵盖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文体娱乐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出台政策免征三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与此同时,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2月28日政策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征收增值税和预缴增值税。
晋江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 林志韦 4月3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上述3%减按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了2020年的12月31日。
“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让企业少跑“马路”
目前,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多达54121户。据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再专门递交申报材料,系统将自动按照最新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为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务工作,市税务局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晋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 许俊勇: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们在办税缴费服务方面再下功夫,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让优质的税收服务成为企业复工复产坚实保障。
晋江已累计减免“房土两税” 742万元
给力的政策、优质的服务,目前,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开始落地。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按季度申报,征收率由3%降至1%的新政红利在4月征期兑现。而关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已经陆续兑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活力,带动经济复苏。
晋江市税务局税政二股工作人员 张银萍 我局到现在为止,共受理28户(中小微)企业,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47万元。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我们目前共收到两户企业的申请,一共减免了495万元。
据介绍,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针对“五个行业”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申报期限截止5月31日;针对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小微企业的政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相关企业可在此日期前进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