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实地检查我市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
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晋江市知识产权集聚区、晋江陆地港,详细了解条例落实、服务举措、企业反馈等方面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仁达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条例,逐条对照确保落实到位;要高标准对标对表,主动对标学习杭州、义乌等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举措,全面整改提升,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要锚定“全国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最优县市”建设目标,聚焦政务、法治、市场、人文四大要素,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和国际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坚持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造浓“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各级人大代表要持续关注、加强监督,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文福、潘子良、洪元程、林嘉达、王清龙参加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吴靖宇陪同检查。